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加强和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的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供了较为具体的落地举措,以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
环宇法律咨询团队对《通知》的重要条款解析如下:
一、不相容岗位必分离
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通知》中提到,“原则上,企业对外并购股权项目应纳入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中央企业应当研究制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或修订现行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并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在向央企、国企提供内控、合规、制度“立改废”咨询服务时,发现不少企业的资产评估管理的内控流程中缺乏不相容岗位的分离。例如,资产评估的岗位和资产处置的岗位属于不相容岗位。这两种岗位应做到分离(如由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从内部制衡、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内控风险防范角度,建议由两个不同部门分别负责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即“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应结合《通知》重要精神,建议企业从合规、内控角度进一步细化、优化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流程、部门协同流程等,以有效防范内控、合规风险。制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或修订现行“资产评估管理制度”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结合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的内控、合规管理要求,建议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不仅应细化估值事项相关管理流程、管理内容,还要明确责任主体的职责。例如可以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牵头部门组织各项工作,并明确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审核、监督作用。
制度是管理的灵魂。如一套风控体系(指代内控体系及合规体系)与企业管理及业务特点不能有效融合,无法取得真正的风控实效。
因此,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应强化制度“立改废”工作,通过优化制度管理办法,使制度层级划分更科学合理,做好制度体系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同时,从内控角度、合规角度、管理提升角度进行制度审查及修订,不断优化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水平。达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防范内控风险、防范合规风险的三重目的。
三、大风控体系需覆盖
避免“远在天边”的境外资产流失
还应注意《通知》的适用范围。《通知》中提到,“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地区资产评估管理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本通知相关规定。本通知适用于境外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
因境外公司资产管理属于高风险领域,建议中央企业不仅应注重境外资产评估风险,还应进一步规范境外资产购置、资产维护、资产盘点、资产处置等流程。
需通过细化境外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制度落地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系统规避境外资产的流失风险。
总之,《通知》对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尽可能避免国有资产在评估、交易过程中流失的风险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还需要结合中央企业及国有企业内控、合规管理各项工作,深入研究各项落地举措,落地到具体流程、规章制度中,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以真正取得落地实效,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